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民政部登記的慈善組織(基金會)2023年度年報年檢工作的函
各業(yè)務主管單位辦公廳(秘書局,、綜合司、辦公室),,各民政部登記的慈善組織(基金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民政部登記的慈善組織(基金會)2023年度年報年檢工作須知》印發(fā)給你們,。請各業(yè)務主管單位對主管慈善組織(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等有關材料進行初審,,督促慈善組織、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于2024年3月31日前,,將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我部,。對逾期未按要求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等有關材料的慈善組織(基金會),民政部將依法依規(guī)作出處理,。
附件:民政部登記的慈善組織(基金會)2023年度年報年檢工作須知
民政部辦公廳
2024年2月2日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蘇明珠 010-58123169
??????????????????李 ?軒 010-58123127
附件
民政部登記的慈善組織(基金會)2023年度年報年檢工作須知
一,、2023年12月31日前登記或者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規(guī)定,報送2023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還應當報送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
二、2023年12月31日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應當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報送2023年度工作報告等材料,接受年度檢查,。年度檢查結論將在民政部門戶網(wǎng)站(http://www.fjliren.com)“通知公告”欄目公布,。
三、慈善組織(基金會)應當在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以下簡稱“慈善中國”)(https://cszg.mca.gov.cn)上填寫2023年度工作報告,。填寫完成后需打印紙質(zhì)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監(jiān)事簽名,,加蓋本組織印章后送交業(yè)務主管單位初審,,于2024年3月31日前將經(jīng)初審的PDF格式文件上傳至“慈善中國”,無需向民政部報送紙質(zhì)材料,。慈善組織(基金會)依法應當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年度審計報告和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的,,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印發(fā)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規(guī)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業(yè)務主管單位初審后上傳至“慈善中國”,。如對填報系統(tǒng)有疑問,,可通過登錄界面所留聯(lián)系方式咨詢技術服務人員。
四,、民政部在收到慈善組織(基金會)提交的年度工作報告等材料后,,將在“慈善中國”上予以公開。
五,、民政部將對部分慈善組織(基金會)開展抽查審計或專項檢查,,具體要求另行通知。